公司名称 | 中文: | 楣板字将 以此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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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: | |||||||||
公司缩写 | 展位标注将以此为准 | ||||||||
联系人 | 职 位 | 手机 | |||||||
电 话 | 传 真 | ||||||||
参展的主要展品内容: | |||||||||
期望的目标观众群体是: | |||||||||
展位部分:(标准展位包括:普标、豪标,单双开口展位,最终以选择的展位号码来核定展位的类别。) 2021年10月北京会:□标展单开 □标展双开 □豪华标展 □特装光地 □环保标准特装 号馆, 号展位, ㎡/ 费用: 2022年4月北京会:□标展单开 □标展双开 □豪华标展 □特装光地 □环保标准特装 号馆, 号展位, ㎡/ 费用: 其它配套项目:□论坛交流会: 场/费用 ; □会刊广告 P/费用 ; □其它广告宣传(明细列举): /费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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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合计 | 大写: 小写¥: | ||||||||
付款时间 | ¥ 元,于 年 月 日前汇出,并及时将汇款凭证底单回传至主办单位。 | ||||||||
指定收款 账户信息 |
北京展指定收款账户 | 上海展指定收款账户 | |||||||
户名:北京世博威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| 户名:世博威(上海)展览有限公司 | ||||||||
帐号:340 256 345 700 | 帐号:440 364 466 144 | ||||||||
银行:中国银行北京青年路支行 | 银行:中国银行上海新金桥路支行 | ||||||||
郑重提示 | 上述两个指定账号均不接收个人名义汇款,个人名义汇入上述账号无法提供发票。 | ||||||||
补充约定:1、双方为自愿达成参加参展合同,展商需服从主办方的统一管理及安排,按期支付各项参展费用。因特殊需要主办方有权对部分展位进行适当调整,参展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。 2、参展单位须遵守大会相关规定,不得私自转租或合拼展位,不提前撤展,不得展出与报名参展时申报的展品内容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展品,不现场兜售展品。否则,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,所交费用不予退还。 3、参展单位须于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展位费用汇入主办单位指定帐户,自签约之日起至展会结束止,双方均应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,除不可抗力因素外,任何一方不得违约终止合同。单方违约,另外一方享有合同履行的申诉权利。 4、本合同壹式两份,双方各执壹份,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扫描件或传真件同具效力。参展单位的资质文件以及展品合法手续是合同的组成部分,须一并将复印件盖章传真或扫描发至主办方。 | |||||||||
参展单位: (盖章) 负责人: 日 期: 年 月 日 |
主办单位:北京世博威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(盖章) 世博威(上海)展览有限公司 电 话:189 1722 1892 联系人:李根柱 日 期: 年 月 日 |